金钟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金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启东农商行滨海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启农商行滨海保字2025第G0228号),为全资子公司南通金钟与启东农商行滨海支行签订的《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启农商行滨海借字2025第G0228号)(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经审批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已审议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公司 | 南通金钟 | 10,000 | 15,000 | 3,000 | 18,000 | 7,000 |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公司住所 | 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 |
法定代表人 | 尹承浩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7000万元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股权结构 | 公司直接持有100%的股权 |
与公司的关系 |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4,006.14 | 1,302.63 |
负债总额 | 18,288.96 | 9.68 |
净资产 | 5,717.18 | 1,292.96 |
2024年1月-12月(未经审计) | 2023年1月-12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97.19 | - |
利润总额 | -1,055.40 | -8.23 |
净利润 | -809.54 | -7.04 |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城支行
3、债务人:南通金钟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5%。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启东农商行滨海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