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瑞德智能(30113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户数共26户,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共22,79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099%。其中,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数量为21,137,000股,股东户数为25户;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57,285股,股东户数为1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5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为“瑞德智能”,股票代码为“301135”,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2,571,57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4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01,95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9,380,42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8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71,5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1,259,141股,于2022年10月12日上市

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2022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向1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94,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1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此由101,952,000股增加至103,146,000股。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26名,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具体承诺内容
1宁波君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北京富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4佛山今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深圳市银河风云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6广东和智睿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南京聚志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自然人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具体承诺内容
1何翰腾1、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
2罗明光
3陈耀铭
4牛吉
5梅后对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6何敬潮
7赵熙平
8劳炜
9陈雄洲
10陆美璇
11张为杰
12王玉
13张莎
14陶东生
15薛国群
16姚胆赤
17杨和茂
18叶辉(1)1,320,000股股份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0,000股股份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相关股份锁定期与本承诺不一致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新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国元证券瑞德智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794,285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22.09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26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限售股占现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1宁波君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680,0003.573,680,000
2北京富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300,0003.203,300,000注1
3何翰腾1,980,0001.921,980,000
4罗明光1,600,0001.551,600,000
5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国元证券瑞德智能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657,2851.611,657,285
6叶辉1,520,0001.47200,000
7陈耀铭1,082,4001.051,082,400
8牛吉1,000,0000.971,000,000
9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971,000,000
10梅后对958,4000.93958,400
11佛山今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新动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2,0000.77792,000
12何敬潮777,2000.75777,200
13赵熙平660,0000.64660,000
14劳炜660,0000.64660,000
15陈雄洲547,8000.53547,800
16深圳市银河风云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48500,000
17广东和智睿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0,0000.41420,000
18南京聚志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50,0000.34350,000
19陆美璇300,0000.29300,000
20张为杰277,2000.27277,200
21张莎250,0000.24250,000
22王玉250,0000.24250,000
23陶东生184,8000.18184,800
24薛国群129,6000.13129,600
25姚胆赤118,8000.12118,800
26杨和茂118,8000.12118,800
合计24,114,28523.3822,794,285

注:

1、北京富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的股份1,980,0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79,315,28576.90-22,794,28556,521,00054.80
股权激励限售股1,194,0001.1601,194,0001.16
首发前限售股76,464,00074.13-21,137,00055,327,00053.64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1,657,2851.61-1,657,28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830,71523.1022,794,28546,625,00045.20
三、总股本103,146,000100.000103,146,0001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4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德智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瑞德智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