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的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634894813)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10.6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72.15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3186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安徽瑞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安徽瑞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01101001296981052 | 安徽瑞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01101001285856812 | 募集资金的验资及瑞德智能总部基地技改项目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 757900194410508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 | 82110078801900001048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注)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634894813 | 超募资金 |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9550880069979100776 | 超募资金 |
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的存放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3年4月完成销户。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在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民生银行的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4894813)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顺德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授权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民生银行的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4894813)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民生银行的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4894813) 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