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瑞德智能(301135)公司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号)同意,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510.6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72.1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3186号)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4894813)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公司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5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行银行账户专户余额(元)用途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8011010013681885370超募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01101001368188537,截止2023年5月5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超募部分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车达飞、王健翔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九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