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2  瑞德智能(301135)公司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而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03,146,000股变更为102,482,500股。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48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231汪军
208*****619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
301*****273黄祖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妮娟、罗希

咨询电话:0757-29962231

咨询传真:0757-29962249

七、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