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取得公司股份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限售期自取得公司股份办理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36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数量2,832,000股,占总股本比例的2.7634%,股东户数为1户。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5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为“瑞德智能”,股票代码为“301135”,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2,571,57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4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01,95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9,380,42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8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71,57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1,259,141股于2022年10月12日上市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共22,794,285股于2023年4月20日上市流通,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向1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94,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9月16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因此由101,952,000股增加至103,146,000股。
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向135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663,500股,截至2023年5月3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102,482,500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具体承诺内容 |
1 |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如果瑞德智能的上市申请在本企业对瑞德智能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被受理的,本企业在瑞德智能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瑞德智能的上市申请在本企业对瑞德智能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被受理的,本企业自瑞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德智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832,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2.7634%。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 限售股占现总股本比例(%)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832,000 | 2.7634 | 2,832,000 |
注: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55,857,500 | 54.50 | -2,832,000 | 53,025,500 | 51.7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530,500 | 0.52 | 0 | 530,500 | 0.52 |
首发前限售股 | 55,327,000 | 53.99 | -2,832,000 | 52,495,000 | 51.22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6,625,000 | 45.50 | +2,832,000 | 49,457,000 | 48.26 |
三、总股本 | 102,482,500 | 100.00 | 0 | 102,482,500 | 100.00 |
注: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5月3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2.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德智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瑞德智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