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瑞德智能(301135)公司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祖好先生和潘卫明先生分别于2010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将于2023年12月31日期满。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上述三位股东已于2023年12月2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05,4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20.38%;黄祖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23,6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8.21%;潘卫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34,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3.25%。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汪军先生、黄祖好先生和潘卫明先生于2023年12月2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汪军先生为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7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13.3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363,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45.20%。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汪军先生

乙方:黄祖好先生丙方:潘卫明先生三方同意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形式提案权;

3.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4.保证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一致行动的承诺并不因公司发生股权重组、增资、发行股票等行为而失效。

除非法律规定或各方另行约定,各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的变更、终止,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祖好先生和潘卫明先生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延续一致行动关系,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汪军先生。

本次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延续一致行动关系,有利于维护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协议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