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瑞德智能(301135)公司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出具的《关于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1.提议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6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再次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汪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二级市场波动情况,为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以及未来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股份的需求,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再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含本数);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汪军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再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汪军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汪军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审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并对审议再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再次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再次回购股份方案为准。上述再次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股份的函》《提议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