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瑞德智能(301135)公司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9:15-9:25和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1号瑞德智能二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8 人,代表股份46,43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709%。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41,458,5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5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4,97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859%。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人,代表股份5,006,17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1%。

其中: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4,974,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085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0,444,700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630,81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 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813,888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61,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4159%;反对2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79%;弃权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280,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716%;反对12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42%;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53,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9538%;反对1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5429%;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034%。

过。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66,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4261%;反对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97%;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9,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6766%;反对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201%;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0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5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955%;反对28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5,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3.7937%;反对3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95,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7937%;反对3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2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汪军、黄祖好、潘卫明、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34,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574%;反对29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416%;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07,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0394%;反对29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9507%;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07,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2986%;反对32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9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80,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4940%;反对3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4860%;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00%。

过。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离任独立董事项颖先生及现任独立董事夏明会先生、 周军先生、李文茜女士就2025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的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韩若晗、冯沛波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