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35证券简称:瑞德智能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瑞德智能”)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部分回购股份完成注销而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01,952,000股变更为100,444,700股。
2.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2,630,81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97,813,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9,344,166.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29,344,1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9,788,866股(实际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9,344,166.40元/100,444,700股*10=2.92142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每10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10=29,344,166/100,444,700*10=2.921425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21425)/(1+0.2921425)。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部分回购股份完成注销而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01,952,000股变更为100,444,700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2,630,81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30,812股后的97,813,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个月(含
个月)以内,每
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个月以上至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444,7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9,788,86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630,812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
月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1*****231 | 汪军 |
| 2 | 08*****619 | 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 |
| 3 | 01*****273 | 黄祖好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月
日至登记日:
2026年
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股份类别 | 资本公积转增前 | 增减变动(股) | 资本公积转增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157,550 | 22.06% | 6,647,265 | 28,804,815 | 22.19%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287,150 | 77.94% | 22,696,901 | 100,984,051 | 77.81% |
| 总股本 | 100,444,700 | 100.00% | 29,344,166 | 129,788,866 | 100.00% |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八、差异化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变化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持股情况 | 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汪军 | 20,955,400 | 20.55% | 21.25% | 27,242,020 | 20.99% | 21.42% |
| 潘卫明 | 3,334,000 | 3.27% | 3.38% | 4,334,200 | 3.34% | 3.41% |
| 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 | 13,700,000 | 13.44% | 13.89% | 17,810,000 | 13.72% | 14.01% |
| 合计 | 37,989,400 | 37.26% | 38.52% | 49,386,220 | 38.05% | 38.84% |
注:变动前持股情况“占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分别按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时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101,952,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31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329,912股后的股本98,622,088股计算。
因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导致的差异化转增股本综合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卫明、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变动后上述主体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九、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德智能股票在锁定期(含因各种原因延长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若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9,344,166.40元/100,444,700股*10=2.92142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本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10=29,344,166/100,444,700*10=2.921425(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21425)/
(1+0.2921425)。
4.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29,788,86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1元。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园瑞翔路
号证券部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妮娟、罗希
咨询电话:0757-29962231
咨询传真:
0757-29962249
十一、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