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 号招标大厦A 座4 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亲议因公出差请假无法出席,公司过半数董事 推举董事、总经理吴明禧主持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 名,代表股份147,209,5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9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名,代表股份146,067,6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0 名,代表股份1,141,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0 名,代表股份1,141,9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 名,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0 名,代表股份1,14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14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7,018,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700%;反对17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17%;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385%;反对17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44%;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2%。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016,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686%;反对1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54%;弃权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633%;反对18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60%;弃权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6%。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000,6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581%;反对18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81%;弃权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3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59%;反对18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63%;弃权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陈伟律师和陈见非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