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毅雄)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哈焊华通(301137)公司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地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吴毅雄808003

本着恪尽职守、诚信客观的原则,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各议案均未损坏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投票表决权,对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2022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年1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报告期内,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相关事项意见类型
2022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核查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6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专业意见。履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日期会议届次相关事项
提名委员会2022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2年6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1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及《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微信、腾讯会议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财务状况情况等,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对于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的同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2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以及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提升法人治理水平,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披露信息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持续学习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加深对于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参会议事、履行职责的能力,为公司的合理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毅雄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