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华研精机(301138)公司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0.2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51.01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15,987.21万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相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