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05  华研精机(301138)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作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研精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8,5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94.6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5.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17,116.40万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鉴证。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3月31日2024年9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且上述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以及进口产线定制周期较长、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变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部分新产线投入的时间有所延后。因此,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科学的投资原则,将募投项目中的“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3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月31日;将“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3月31日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3月31日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1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9,803.969,803.965,126.4252.29%
2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10,987.1410,987.148,106.6473.78%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19.566,719.563,883.3457.79%
合 计:27,510.6627,510.6617,116.40-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募投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将“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月31日,将“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研精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卓小伟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