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实现了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073.94万元,同比增长48,623.11万元,同比增长29.93%;归母净利润12,534.86万元,同比增长1,865.24万元,同比增长17.48%;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79,196.41万元,同比增长126,608.87万元,同比增长82.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4,725.53万元,同比增加181.28%。
二、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规范运行。
(一)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三次股东大会,七次董事会。报告期内,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通知日期 | 召开日期 | 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1.14 | 2022.1.19 | 1、《关于成立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的议案》 2、《关于成立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的议案》 3、《关于成立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的议案》 4、《关于成立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的议案》 5、《关于向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宿豫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2.3.06 | 2022.3.16 | 1、《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七次会议 | 2、《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4.24 | 2022.4.29 | 1、《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5.7 | 2022.5.17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以及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7、《关于2022年拟不调整董事以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以及董监高任职人员不需更换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9、《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1、《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2、《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5、《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关于李晋、燕鸿等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9、《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3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8.24 | 2022.8.29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7、《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10.21 | 2022.10.25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12.19 | 2022.12.22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通知日期 | 召开日期 | 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2.24 | 2022.1.10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方李晋、燕鸿、吴志锋等人为公司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5.17 | 2022.6.6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以及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7、《关于2022年拟不调整董事以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0、《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6、《关于李晋、燕鸿等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8.30 | 2022.9.20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续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同时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完成对公司定
期报告事项的审议工作。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以及董监高任职人员不需更换的议案》,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以及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关于2022年拟不调整董事以及高管薪酬的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的议案》《关于成立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三)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2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专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保持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认知认同。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三、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一层”在各自权限内履职。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等各方面,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了独立地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忠实地履行了义务,其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履行了相应职责,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2023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公司将持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决策重大事项从战略高度推动公司技术创新与业务开拓,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2023年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重点围绕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供求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稳中求进,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大力推动公司新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实现经营目标,促进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的双增长。
2、持续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4、公司将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高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5、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切实维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