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公司总股本121,5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44,403.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2、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5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36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257 | 李晋 |
2 | 08*****907 | 海创天成(青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 | 00*****456 | 燕鸿 |
4 | 03*****086 | 吴志锋 |
5 | 08*****267 | 石家庄凡宁网络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期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38.36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22号楼
联系人:曹亚蕾 胡今怡
咨询电话:0311-67365929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