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元道通信(301139)公司公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元道通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400,000股,并于2022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1,580,8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92,749,47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6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28,831,32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37%。

2023年1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68,672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290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2023年7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121,580,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1,1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7,585,8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9143%。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53,5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85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承诺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全体股东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全体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企业持有的前述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根据承诺内容,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并将于2023年7月10日上市流通。股东已严格遵守承诺,该承诺将于2023年7月7日履行完毕。
韩威韩威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本人所持股份自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前述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若《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承诺内容,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28日,并将于2023年7月10日上市流通。股东已严格遵守承诺,该承诺将于2023年5月28日履行完毕。
潍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解禁后股东将持续履行。
承诺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减持公司的股份:(1)在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7,58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914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89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1周保山48,00048,000
2赵胜豪50,00050,000
3赵炳成41,00041,000
4张艳500,000500,000
5张健20,00020,000
6杨家祺30,00030,000
7杨改萍350,000350,000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8王少波20,00020,000
9王凌云900,000900,000
10王长虎12,00012,000
11田荣金1,050,0001,050,000
12田会杰15,00015,000
13马宁5,0005,000
14马静2,189,0002,189,000全部质押
15吕丹辉4,0004,000
16刘江杰5,0005,000
17林菲1,600,0001,600,000
18李海洋160,000160,000
19焦军辉26,00026,000
20焦江滨9,0009,000
21黄治斐25,00025,000
22黄在信112,000112,000
23洪革650,000650,000
24韩威680,000680,000
25高翠荣180,000180,000全部质押
26房栋梁1,560,0001,560,000
27杜晓飞8,0008,000
28陈建民5,0005,000
29陈冈峰750,000750,000
30吴俊舜150,000150,000
31燕明剑88,00088,000
32张成武30,00030,000
33张晓勃67,00067,000
34高彬21,00021,000
35黄龙权2,0002,000
36孙俊鹏43,50043,500
37王舒涛20,00020,000
38吴广臻2,0002,000
39姜东旭89,00089,000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40温辉31,00031,000
41郑阔20,00020,000
42王长青30,00030,000
43杨彦峰30,00030,000
44韩利伟50,00050,000
45张松50,00050,000
46杨永瑞55,00055,000
47刘羽涵304,000304,000全部质押
48顾令通30,00030,000
49高磊30,00030,000
50李健5,0005,000
51张兰30,00030,000
52李广辉50,00050,000
53郭文俊50,00050,000
54阮世东58,00058,000
55马原10,00010,000
56刘新刚49,00049,000
57赵伟坡18,00018,000
58甄冬红40,00040,000
59姜海洋30,00030,000
60胡今怡850,000850,000全部质押
61刘缘4,0004,000
62陈社旺59,00059,000
63赵云鹏6,0006,000
64卜中芳5,0005,000
65杜少华37,00037,000
66杨春3,0003,000
67王冲18,00018,000
68孙义23,00023,000
69那磊5,0005,000
70孙宏伟10,00010,000
71戴健5,0005,000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备注
72于静宾6,0006,000
73易迪350,000350,000
74张红义21,00021,000
75马力1,0001,000
76刘俊松10,00010,000
77刘晨光1,0001,000
78李雪源1,0001,000
79李康康1,0001,000
80高紫博2,0002,000
81周悦1,200,0001,200,000
82王晓丹20,00020,000
83新余秉鸿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50,0001,550,000
84上海和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500,000
85嘉兴秉鸿共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3,500,000
86南京大慧合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1,500,000
87深圳秉鸿嘉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70,5901,470,590
88潍坊中科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764,71011,764,710
89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76,0002,176,000

注:(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股东马静、高翠荣、刘羽涵、胡今怡持有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3)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91,180,80075.00-37,585,80053,595,00044.0857
首发前限售股91,180,80075.00-37,585,80053,595,00044.0857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首发后限售股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0,400,00025.00+37,585,80067,985,80055.9143
三、总股本121,580,800100.000121,580,800100.00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6月21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元道通信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建忠 乔军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