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1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结算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30日和2023年9月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参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并成为部分标包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中标项目中的部分合同签订工作,分别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
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安徽移动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12日
4、签署地点:河北石家庄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115,685,379.00元(含增值税)
(二)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合同-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14日
4、签署地点:河北石家庄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60,986,040元(含增值税)
(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19日
4、签署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但是签订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30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178,167,132.00元(含增值税)
(四)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3-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框架采购合同(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8日
4、签署地点:吉林长春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但是签订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30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30,192,870.40元(含增值税)
(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1、合同名称: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合同-商务规范书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8日
4、签署地点:重庆渝北区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但是签订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30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注:为便于服务区域统一交接,服务执行期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8、合同预估总价:63,600,508.8元(含增值税)
(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合同-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15日
4、签署地点:河北石家庄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或本合同实际结
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103,476,500.40元(含增值税)
(七)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公开比选部分)-元道框架合同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年9月25日
4、签署地点:黑龙江哈尔滨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76,293,796.80元(含增值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力
注册资本:409949.5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
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代收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费用;代办铁通公司客户入网及收费业务。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2020年 | 1,580.70 | 2.22% |
2021年 | 3,189.24 | 3.31% | |
2022年 | 3,015.32 | 2.05%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云峰
注册资本:74044.7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本区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授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
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16号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 2020年 | 1,883.49 | 2.65% |
2021年 | 1,126.11 | 1.17% | |
2022年 | 1,047.00 | 0.71%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文隆
注册资本:938159.9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上述经营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工信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为准);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
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2020年 | 4,099.58 | 5.76% |
2021年 | 4,004.00 | 4.15% | |
2022年 | 3,289.80 | 2.24%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帅
注册资本:327757.9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本省内经营GSM、TD-SCDMA、TD-LTE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
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利用自有移动通信设备发布广告业务;自有资产租赁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提供云计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899号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2020年 | 1,343.84 | 1.89% |
2021年 | 772.06 | 0.80% | |
2022年 | 780.32 | 0.53%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泳注册资本:302964.54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广告
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2号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2020年 | 1,401.46 | 1.97% |
2021年 | 2,074.96 | 2.15% | |
2022年 | 1,715.39 | 1.17%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红军
注册资本:431466.8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河北省经营移动电话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及其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月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136号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 2020年 | 3,183.82 | 4.47% |
2021年 | 3,576.20 | 3.71% | |
2022年 | 3,746.63 | 2.55%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450050.8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本省辖区内经营国家许可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 |||
交易对手方 | 年度 | 业务规模 |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 2020年 | 2,861.57 | 4.02% |
2021年 | 3,008.36 | 3.12% | |
2022年 | 2,667.29 | 1.82% |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115,685,379.00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折扣计价。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12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60,986,040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包年代维服务和按次代维服务。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14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178,167,132.00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包年+按次。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19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30,192,870.40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包年、按次。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8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63,600,508.8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定价折扣86%,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8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103,476,500.40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代维服务内容的计费方式分为包年代维服务和按次代维服务两部分。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15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七)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76,293,796.80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根据服务订单工作量、单价及考核结果计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上限总价。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10%;月度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9月25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所涉相关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及以后相应年度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有助于公司夯实主营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结算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移动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元道);
2、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合同-元道;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元道);
4、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3-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框架采购合同(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5、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合同-商务规范书;
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合同-元道;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6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公开比选部分)-元道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