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晋先生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李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李晋 | 是 | 2,124,947 | 6.51% | 1.75% | 是(首发前限售股) | 否 | 2025年1月15日 | 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 自身资金需求 |
李晋 | 是 | 2,280,000 | 6.98% | 1.88% | 是(首发前限售股) | 否 | 2025年1月16日 | 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自身资金需求 |
合计 | - | 4,404,947 | 13.49% | 3.62% | - | - | - | - | - | -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如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晋 | 32,644,130 | 26.85% | 17,891,250 | 22,296,197 | 68.30% | 18.34% | 22,296,197 | 100% | 10,347,933 | 100% |
石家庄凡宁网络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6,000,000 | 4.93% | 0 | 0 | 0 | 0 | 0 | 0 | 6,000,000 | 100% |
合计 | 38,644,130 | 31.78% | 17,891,250 | 22,296,197 | 57.70% | 18.34% | 22,296,197 | 100% | 16,347,933 | 100%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系控股股东李晋先生个人融资需要,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李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691,25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32%,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5.50%,对应融资金额5,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2,296,197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7.7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4%,对应融资金额19,850万元。前述融资所需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薪金、分红、投资收益、其他等多种方式,控股股东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3、控股股东李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