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2  中科磁业(301141)公司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594,71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6,578,415.40元,实际分红金额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计算的为准;预计共计转增35,437,887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24,032,60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所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资本公积金10股转增4股)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8,594,718股变更为124,032,60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594,718元变更为人民币124,032,605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59.4718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3.2605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859.471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3.26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二条 ……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第四十二条…… (十六)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股票发行结束后对其相应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后, 于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原章程同时废止。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