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将出现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