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嘉戎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嘉戎技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 金额(万元) |
1、募集资金总额 | 111,830.07 |
减:发行费用 | 12,928.57 |
2、募集资金净额 | 98,901.50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4,327.03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25,072.18 |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17.66 |
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现金管理转出余额 | 55,500.00 |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5,019.95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及三方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火炬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索”)、安信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优尼索、安信证券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万元)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火炬园支行 | 35150198790109666888 | 2,238.33 |
公司 |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 | 129260100100464432 | 431.52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 | 4100026419200401223 | 1,805.01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6040078801500001536 | 2,592.01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五缘湾支行 | 592904357010705 | 5,083.35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 | 129230100100300517 | 269.94 |
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象屿支行 | 129260100100468163 | 2,599.79 |
合计 | 15,019.95【注】 |
注:除上述余额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55,500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399.2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55,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购买主体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认购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万元) | ||||||||
1 | 嘉戎技术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0/11 | 2023/2/28 | 20,000.00 | 1.5%-2.9% |
2 | 嘉戎技术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381期S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0/17 | 2023/2/28 | 11,000.00 | 1.20%-3.05% |
3 | 嘉戎技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5011期(9月特供)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0/8 | 2023/1/9 | 11,000.00 | 1.3%或3.05%或3.25% |
4 | 嘉戎技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2/22 | 2023/3/22 | 2,500.00 | 1.5%或2.61%或2.92% |
5 | 嘉戎技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2/22 | 2023/3/22 | 11,000.00 | 1.5%或2.61%或2.92%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认为:后附的嘉戎技术公司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戎技术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嘉戎技术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飞燕 李泽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8,901.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99.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99.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22,195.16 | 22,195.16 | 149.40 | 149.40 | 0.6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 否 | 14,277.22 | 14,277.22 | 423.22 | 423.22 | 2.96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728.30 | 15,728.30 | 3,053.07 | 3,053.07 | 19.41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4,967.78 | 14,967.78 | 1,491.31 | 1,491.31 | 9.96 | 2023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000.00 | 29,000.00 | 24,282.21 | 24,282.21 | 83.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6,168.46 | 96,168.46 | 29,399.21 | 29,399.21 | 30.5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 | 8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明确投向 | 否 | 1,933.04 | 1,933.0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733.04 | 2,733.04 | - | - | - | - | ||||
合计 | 98,901.50 | 98,901.50 | 29,399.21 | 29,399.21 | 29.7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同时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研发中心建设的整体进度略有所放缓。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经审慎考量,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延长至2024年11月30日。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现有生产场地布局已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为更好支撑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和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同时在新地块上建设新厂区,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生产线建设。此外,新增公司为“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和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于公司拟在新增的项目实施地点开展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同步调整相关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 超募资金金额:2,733.04万元。 2、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 |
至2022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还未使用。 3、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5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B地块(2018TG02-G地块),新增实施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市头路98号。 2、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和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五显-布塘(12-07)欧坑路与布塘中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27.0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6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 |
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5,500万元,尚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019.95万元存放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