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戎技术”)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及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2022年,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内管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国内需求收缩、预期减弱,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勤勉尽责,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持续推进产品研发、精益化管理和降本增效,市场开拓有计划推进,产品结构持续丰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613.80万元,较上年度上升11.97%;实现净利润10,724.86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8.28%。截至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20,720.36万元,同比上升101.38%;净资产总额173,240.79万元,同比上升
153.84%。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就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置换、现金管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等重要事项充分研究、审慎决策。所有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共同讨论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公司提出改进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 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2年召开2 次会议,对公司境外业务开展战略及2023年度的发展规划进行部署与总结。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2022年共召开1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刘玉龙先生、刘志云先生均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全部8次董事会,并对其中6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四)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组织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在公司年报披露后,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设有专人负责与投资者进行日常沟通,包括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电话、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等,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2023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紧抓行业发展趋势,实现经营目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双碳目标及资源化、
生态化的新发展要求下,环保监管在规范化、常态化方向上进一步加强,公司将紧抓行业趋势,以客户为中心,确保全年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董事会将加强企业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跟进,继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规范,不断优化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夯实公司基础工作,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为企业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不懈努力
(二)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加强培训,切实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顺畅进行。
(三)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公司电话、邮箱等方式,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