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9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琼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