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2023-060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9  嘉戎技术(30114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0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嘉戎技术”)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公司董事苏国金先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0%。公司部分高管间接持有的868,244股亦将于本次锁定期满后同步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745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3万股,并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7,367,080股变更为116,497,08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数量为23,717,73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6%,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数量为92,779,3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9.64%。

2022年10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305,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3年4月2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468,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5月19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04,8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3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8,09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7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董事苏国金先生,该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6)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损失、损害和开支。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承诺。

鉴于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38.39元/股,触发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而延长锁定期6个月,上述首发前股东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至2023年10月20日期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5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0%。公司部分高管间接持有的868,244股亦将于本次锁定期满后同步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7453%。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股东名称/姓名限售股数量(股)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苏国金1,568,0001.3460%1,568,000

【注】: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苏国金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

2、公司持股平台厦门嘉戎盛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嘉戎盛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份于2023年4月21日解除限售,其中公司部分高管刘德灿先生(副总经理)、学贤先生(副总经理)、陈锦玲女士(财务总监)、叶瑛怿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自身做出的承诺,其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68,244股将于2023年10月23日同步上市流通,其中刘德灿先生持有254,067股,学贤先生持有274,029股,陈锦玲女士持有226,024股,已离任的叶瑛怿先生持有114,124股(叶瑛怿先生已于2023年4月24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离职未满半年)。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4、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10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限售股份明细表填写,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变动股数(股)本次解除限售后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78,400,00067.30%-392,00078,008,00066.96%
高管锁定股001,176,0001,176,0001.01%
首发前限售股78,400,00067.30%-1,568,00076,832,00065.9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097,08032.70%392,00038,489,08033.04%
三、总股本116,497,080100.00%0116,497,080100.00%

【注】:

1、解除限售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

月11日。

2、表格中的“占比”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嘉戎技术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戎技术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