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1  嘉戎技术(301148)公司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蒋林煜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蒋林煜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3月8日

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蒋林煜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蒋林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如顺先生、董正军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蒋林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如顺先生、董正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蒋林煜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