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3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董事苏国金先生、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独立董事刘志云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林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 /股(含)。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量为1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