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5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9.6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 5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36,803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008,000 | 66.96% | 78,635,100 | 67.5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489,080 | 33.04% | 37,861,980 | 32.50% |
总股本 | 116,497,080 | 100% | 116,497,08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