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4月2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段丽君女士、董事陈锦玲女士、独立董事刘苑龙先生、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徐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正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