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的全资子公司,投资约人民币16亿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投资建设“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项目,并建设高分子材料研发中心。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160,000万元,分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上海临港新片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投资协议书》的签署,该投资协议书内容与公司2024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披露的投资协议内容基本一致,该投资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中投资项目的实施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
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本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产周期、项目产值、税收贡献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鉴于公司项目拟用地尚须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存在竞买失败风险;项目用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项目建设过程、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的延期风险;同时,未来市场情况受到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4、《投资协议书》具体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将根据《投资协议书》及所涉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