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丁飞)

查股网  2024-04-09  中一科技(301150)公司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丁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2023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丁飞,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八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任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储能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于2023年9月22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任职后召开过2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均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对于2023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名称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2023年11月18日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8万吨先进电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计划,关注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等。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高度配合,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和联系,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新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慎地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增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于2023年9月22日起正式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依法需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起到了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谨认真、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丁飞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