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01150证券简称:中一科技公告编号:
2026—026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47号”变更为“云梦县屈原大道18号”,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47号。邮政编码:432500。 | 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屈原大道18号。邮政编码:432500。 |
第一百六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 第一百六十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 第一百六十四条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变更工商登记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四、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