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暨
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持有公司股份1,256.74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的股东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拉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5.34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于近日收到富拉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实施过半且减持比例达到1.00%,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12日-2023年8月10日 | 18.17 | 1,676,794 | 1.00 |
合计 | 1,676,794 | 1.00 |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富拉凯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67,429 | 7.50 | 10,890,635 | 6.5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67,429 | 7.50 | 10,890,635 | 6.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4666弄11号5楼50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12日-2023年8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冠龙节能 | 股票代码 | 301151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676,794 | 1.00 | ||||||
合 计 | 1,676,794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567,429 | 7.50 | 10,890,635 | 6.50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67,429 | 7.50 | 10,890,635 | 6.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文件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公告中如若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富拉凯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富拉凯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富拉凯仍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50%股份,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富拉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