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6966号上海汽车城瑞立酒店三楼嘉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以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2、3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1、2、3为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林连兴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提案1、2、3的表决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编号:2023-056)。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88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2。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
5.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88号
邮编:201804
联系人:程慧贤、林念慈
联系电话:021-31229378传真号码:021-31229356电子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51”,投票简称为“冠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出席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以下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延长实施期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注: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
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为委托参会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3年9月19日16:00 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不得对上述格式进行实质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