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1  冠龙节能(301151)公司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价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股票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网络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

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358.7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47.79万元,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收入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变化。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金融市场流动性、公司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