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龙节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5  冠龙节能(301151)公司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政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李政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李政宏先生简历如下:

李政宏:1967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背景。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任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会长;2022年4月至今,任台商海峡两岸产业私募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政宏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Karon Holding CompanyLimited 65%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3,519,460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秋梅女士为李政宏之妻,李政宏李秋梅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李易庭先生为李政宏之侄。除此之外,李政宏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李政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