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天力锂能(3011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3-032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2年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关联方王瑞庆、李树灵、李轩、栗绍业、李雯作为担保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短期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瑞庆、李雯回避表决。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序号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内容交易方预计发生额度
1银行借款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王瑞庆、李树灵、李轩、栗绍业、李雯不超过20亿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瑞庆、李轩、李雯46,600,000.002022/7/132025/1/13
王瑞庆、李轩、李雯15,000,000.002022/7/222026/1/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瑞庆、李轩、李雯10,000,000.002022/8/312026/8/31
王瑞庆、李树灵10,000,000.002022/6/302026/6/30
王瑞庆10,000,000.002022/7/82026/1/8
王瑞庆、李雯、李轩23,500,000.002022/8/102026/8/9
王瑞庆、李雯、李轩26,000,000.002022/10/282026/10/27
王瑞庆30,000,000.002022/7/222026/7/21
王瑞庆40,000,000.002022/8/172026/8/16
王瑞庆、李雯、李轩70,000,000.002022/9/282026/9/27
陈伯霞、王瑞庆、李树灵、李雯、李轩、栗绍业30,000,000.002022/8/292027/2/28
陈伯霞、王瑞庆、李树灵、李雯、李轩、栗绍业21,000,000.002022/8/312027/2/28
陈伯霞、王瑞庆、李树灵、李雯、李轩、栗绍业29,000,000.002022/10/142027/4/12
王瑞庆100,000,000.002022/12/272027/12/10
王瑞庆40,000,000.002022/1/302026/1/30
王瑞庆30,000,000.002022/4/282026/4/28
王瑞庆20,000,000.002022/6/102026/6/10
王瑞庆、李树灵50,000,000.002022/2/212027/2/17
王瑞庆、李雯、李轩9,087,801.912022/6/302027/3/1
王瑞庆、李雯、李轩9,741,856.252022/7/12027/3/2
王瑞庆、李雯、李轩10,437,500.002022/7/192024/7/19
王瑞庆、李雯、李轩11,494,217.162021/12/232023/12/23
担保方担保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瑞庆、李雯、李轩16,901,888.712021/12/292023/12/29
王瑞庆、李树灵、李雯、李轩8,108,800.002022/3/82026/5/9
王瑞庆、李雯、李轩32,085,141.692022/4/292024/4/29
合计698,957,205.72

四、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 自然人

姓名:王瑞庆住所:新乡市牧野区商场后街西一巷13号附一号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 自然人

姓名:李树灵住所:新乡市牧野区商场后街西一巷13号附一号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瑞庆之配偶

3. 自然人

姓名:李轩住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商场后街西一巷13 号附1 号

4. 自然人

姓名:栗绍业住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孟营西大街27号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轩的配偶

5. 自然人

姓名:李雯住所:新乡市商场后街西一巷13 号附1 号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公司纯受益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关联方王瑞庆、李树灵、李轩、栗绍业、李雯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公司纯受益行为。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关联方王瑞庆、李树灵、李轩、栗绍业、李雯为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公司纯受益行为。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