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4-30  天力锂能(301152)公司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有根先生、冯艳芳女士及申华萍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