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3—4页
三、附件 ………………………………………………………………第5-8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5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7-8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21号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新乡天力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力锂能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力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力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力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天力锂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重要前期差错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及公司2022年度销售收入会计核算不准确,公司在部分销售业务中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但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未采用净额法核算,导致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二) 差错更正情况
为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追溯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项目。上述调整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 差错更正审批情况
本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2024年8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一)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22年度
项 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2,668,280,651.85 | -50,661,261.27 | 2,617,619,390.58 |
营业成本 | 2,348,255,264.30 | -50,661,261.27 | 2,297,594,003.03 |
(二)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2022年度
项 目 | 调整前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营业收入 | 1,899,602,225.29 | -50,661,261.27 | 1,848,940,964.02 |
营业成本 | 1,604,045,119.05 | -50,661,261.27 | 1,553,383,857.78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