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13  中科江南(3011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4-114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6人,代表股份258,342,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8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48,786,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555,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555,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9,555,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36,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1%;反对1,39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7%;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50,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949%;反对1,39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04%;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7,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3%;反对1,38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6%;弃权13,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1,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096%;反对1,38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38%;弃权13,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5%;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05%;反对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6%;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5%;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05%;反对1,380,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6%;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05%;反对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3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3%;反对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4,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357%;反对1,37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39%;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4%。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9%;反对1,38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3%;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0,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80%;反对1,382,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16%;弃权1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4%。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4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0%;反对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94%;反对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49%;弃权1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6%。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18%;反对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04%;反对1,379,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49%;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7%;反对1,38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7%;弃权9,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62%;反对1,381,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548%;弃权9,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9%;反对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7%;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25%;反对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76%;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1,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7%;反对1,379,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8%;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483%;反对1,379,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18%;弃权1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6,95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1%;反对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7%;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16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577%;反对1,378,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276%;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8,08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反对24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30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04%;反对24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9%;弃权10,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本议案表决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8,08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6%;反对24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弃权1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299,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41%;反对24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22%;弃权1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涤非、张皓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