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3人,代表股份250,643,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28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48,786,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857,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857,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857,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0,57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3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3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8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87%;反对3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4%;弃权34,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9%。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涤非、张皓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