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天津融商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持有公司股份32,382,4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25%)的股东天津融商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商力源”)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48,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0%)。
2025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融商力源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融商力源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融商力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 比例 (%) |
融商力源 | 大宗 交易 | 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2月12日 | 24.47-30.07 | 26.29 | 524.81 | 1.50 |
融商力源本次变动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数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融商力源 | 合计持有股份 | 3,238.2432 | 9.25 | 2,713.4332 | 7.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38.2432 | 9.25 | 2,713.4332 | 7.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融商力源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行为。
3、融商力源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如本单位/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融商力源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4、融商力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融商力源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