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海力风电(301155)公司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监事会主席邓峰主持本次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拟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辖区内投资建设大兆瓦海上风电场风机塔筒生产基地项目,投资事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和市场占有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