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4、董事长许世俊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格式内容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3年11月13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且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3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议案不涉及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一切有关事宜,就授权董事会事项中的第(2)项、第(5)项、第(6)项授权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3年11月13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且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该等授权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
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1月13日止。除对本次发行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