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农生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及表决通过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29日 | 1.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8. 关于对公司财务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9. 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13. 关于授权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15. 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7月1日 | 1. 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4日 | 2.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1.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全年召开的4次董事会,出席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保了监事会及时知悉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及进展情况,并对公司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合法合规性及对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的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经理层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与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执行,并未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依法对公司运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3、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履职能力的建设和提升,将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在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