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4-24  华塑科技(3011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05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3幢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3幢3层小会议室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承珠电 话:0571-8896 8260传 真:0571-8896 8260邮 箱:investor@huasuc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3幢2、3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157

2、 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00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委托
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