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497,326.2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2,752,981.3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9,250,307.57元,减去2022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11,922.98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42,338,384.59元。减去2022年已支付普通股股利18,044,461.20元,2022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24,293,923.39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2,585,977.98元。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确定为不超过222,585,977.98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0,370,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059,28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 能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效的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