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1  德石股份(301158)公司公告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贵华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长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程贵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5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程贵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继平先生、贾延军先生、李战军先生、于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广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陈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忠廷 谢光义 柳喜军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