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22  三维天地(301159)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21号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你公司于2022年1月上市,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792.72万元,同比下滑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0.02万元,同比下滑182.44%,由盈转亏。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5.4%、

51.2%、43.5%。你公司称,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多个项目交付延迟,实施人工成本增加,收入不及预期。营业成本明细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24%,其中人工成本同比增加5.83%,外采技术服务成本同比增加

4.03%,外采硬件成本同比减少18.68%。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2021年、2022年各季度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并说明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核查并

说明营业成本,尤其是2021年第四季度的成本的确认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跨期延后确认的情形。

(2)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项目交付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下滑的情况下,人工成本、外采技术服务成本同比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外采硬件成本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3)结合(1)(2)回复,说明你公司上市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对营业成本的发生和截止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成本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2. 报告期内你公司的管理费用为4,908.15万元,同比增长22.48%。其中职工薪酬1,938.36万元,同比增长21.47%;房租相关费用471.45万元,同比增长89.72%;培训费348.7万元,同比增长36.57%;差旅费215.64万元,同比增长

20.59%;专项费用181.29万元,同比增长575.14%;办公费

178.14万元,同比增长43.45%。请你公司:

(1)列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费用涵盖的员工类型以及管理人员人数变化,并结合员工人数变动以及平均工资涨幅分析职工薪酬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管理费用中房租相关费用、培训费、差旅费、专项费用、办公费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匹配性。

3. 报告期内你公司的销售费用为3,139.29万元,同比增长34.78%。其中职工薪酬2,150.3万元,同比增长42.61%;业务宣传费337.43万元,同比增长113.03%;办公费83.46万元,同比增长172.69%;会议费68.47万元,同比增长

85.59%;折旧摊销67.88万元,同比增长749.04%。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人员数量为81人,同比增加30.65%。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收入构成、客户、销售模式、销售区域变动情况,说明销售人员数量、销售费用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在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情况下,销售费用中办公费、折旧摊销、会议费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4.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费用为11,439.6万元,同比增长178.08%。其中职工薪酬10,627.44万元,同比增长

163.29%;折旧摊销391.21万元,同比增长566.03%,新增委外研发费用200万元、差旅费140.3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606人,同比增长157.87%。请你公司:

(1)结合研发计划、研发投入的主要项目、性质、研发投入金额、项目目前进展状态、新增研发人员入职时间等,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并说明2021年及以前年度相关人员是否已在公司参与生产经营、研究开发活动,是否存在体外支付相关人员薪酬费用的情形。

(2)结合管理费用折旧摊销的具体内容、折旧摊销期限、相关计算过程说明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

性。

(3)说明研发费用中新增委外研发费用的主要用支付对象及用途,并说明以前年度研发费用中无委外研发费用、差旅费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1)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请你公司结合2-4问回复,说明2022年收入小幅下滑的情况下,业绩同比由盈转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延后确认费用的情形;并说明是否在招股书中充分披露收入下滑、业绩亏损的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你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4.68万元、-3,310.82万元、-4,790.66万元,2021年、2022年同比下滑783.09%、44.7%。请你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回款、销售信用政策、采购结算安排等因素说明你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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