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天地: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股东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贤一期(海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贤一期”)持有公司股份1,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股东英豪(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苏州雅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雅枫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雅枫一期”)持有公司股份96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股东南京成贤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苏州成贤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贤三期”)持有公司股份773,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8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20,5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30.2元/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出具的《关于减持北京三维天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累计减持773,449股,股份变动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减持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比例(%) |
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3.3.15至2023.6.14 | 386,700 | 44.46 | 0.50 |
南京成贤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3.3.15至2023.6.14 | 171,849 | 44.57 | 0.22 |
英豪(苏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3.3.15至2023.6.14 | 214,900 | 44.98 | 0.28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英豪(海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成贤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741,300 | 2.25 | 1,354,600 | 1.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41,300 | 2.25 | 1,354,600 | 1.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南京成贤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73,850 | 1.00 | 602,001 | 0.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3,850 | 1.00 | 602,001 | 0.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英豪(苏州)创业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967,450 | 1.25 | 752,550 | 0.97 |
有限公司-南京雅枫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67,450 | 1.25 | 752,550 | 0.9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未违反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成贤一期、雅枫一期、成贤三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